贺兰县在整改工作中,核减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规划用地2.04万亩(其中基本农田5380亩),并做到了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废止违法征收土地的征地补偿协议,对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违规征收尚未使用的3.17万亩土地全部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种植条件已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并恢复种植;对违法占地2953亩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收缴罚款2658万元,自治区政府批准完善用地手续2716亩,其余237亩土地予以复耕。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的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16名责任人员党纪或政纪处分,其中:地厅级2人,县处级7名。贺兰县党委、政府分别出台了完善土地征收管理等的制度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厅、人社厅、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国土资源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限期整改期间,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在组织6个区(县、市)整改的同时,还在全省(自治区)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清查整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行动,规范本地区土地管理工作。其中:安徽省开展了整治土地管理不规范和征地补偿安置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对耕地保护、土地利用、征地补偿安置、违法违规用地等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对违规占地和拖欠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用问题进行清查,约谈了问题较为严重的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停批部分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三个月。广东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专项督察的再动员和再部署,排查化解土地信访问题历史积案。湖北省修改完善了《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集中自查整改,同时组织开展了纠正征地拆迁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专项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情况专项清查,对2013年度开展的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调整工作进行了纠正和规范;以贺兰县为重点,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违法征地、违法占地清理查处专项行动。
2014年9月至10月期间,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分别向国家土地总督察提出了结束限期整改的申请。经审查,6个区(县、市)的整改工作基本达到了限期整改决定的要求。国家土地总督察向上述省级人民政府发出《国家土地督察结束限期整改通知书》,同意结束限期整改工作,恢复对6个区(县、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审批及建设用地预审的受理等,并要求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继续认真履行土地利用和管理法定职责,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